一位母亲抱怨国中的儿子经常被升学导向的学校班导三天两头的客诉一些小事,她觉得不堪其扰,一方面又觉得孩子一天到晚被这样指责已经失去信心,觉得自己怎么样都做不好。网友们纷纷问到底是甚么样的小事,很多网友也表示你觉得是小事但团体中不一定是小事。生气的母亲补上了留言说,虽然她私底下不以为然,但她并没有对孩子明说自己不以为意。又说难道我要为了孩子上课吃糖果指责他十恶不赦吗?
。
这件事情非常有趣。
。
首先就是,孩子的行为是否要十恶不赦才要纠正呢?
当然不是。其实未成年的孩子的『恶行』,基于他们的年纪以及能力,基本上不太可能做出十恶不赦的事情来,也就是,他们即使为恶,也永远都是小奸小恶。然而这些小奸小恶固然不构成太大的伤害,但是是一个行为的练习,也就是说,从这些小奸小恶的行为的避免,来练习遵守纪律以及尊重他人。所以,千万不要在小学或是国中的孩子面前告诉说出『你做的这些也没甚么』,或甚至有这样的态度。当孩子发觉你认为这些事情没有甚么的时候,他就会觉得这些事情没甚么,他就不会当回事了。
。
另外,上课吃糖果是不是需要被老师纠正的事情?
其实我看到这个 『小事』的时候哑然失笑,这的确是一件非常非常小的事情,而且是小一小朋友的生活规範,连小一的小朋友都知道上课不能吃东西,那为什么一个国中生竟然连这种小一等级的生活规範都不知道也不遵守,或是觉得不用遵守?通常这种上课偷吃零食的行为如果只有一次被抓到,那老师可能只会当场训诫。如果竟然要通知家长的话,那必然他是常常被抓,老师觉得很厌烦。
我想像如果我的孩子国中的时候被班导通知我说他上课喜欢偷吃零食的话,我会有甚么反应。我应该会当场把他抓来巴头,然后骂他说: 『你白癡吗?这种连小一小朋友都知道不能做的事情你竟然一直做,你脑子进水了吗?』
换位思考一下,我猜以国中生那种随时都在肚子饿的正在成长的年纪,非常有可能他真的是饿得荒,所以荒不择路地就偷吃了起来。如果我的孩子这样告诉我,那我应该会跟他讨论,如何在下课时间补充一些热量,避免上课的时候必须为了生理需求而违反生活公约。
也就是说,这种『非常逆龄』的违规行为,老师不可能私下一一询问,但是家长可以做的事情可以更多更细腻,去了解小鬼这个行为背后可能的原因,是纯粹幼稚 (这一点比较恐怖),还是生理需求,还是因为叛逆?这些都是可以讨论的。
。
另外就是,母亲认为自己是冤屈的,因为她 『并没有叫孩子不以为意』,她只是私底下不以为然。
这一点倒是真的挺要紧的。首先,人的 『语言』有很多种,并不是只有口说的语言才会表达自己内心的讯息,人的外显讯号包括表情、说话语气、态度。也就是说, 『不以为然』这个态度并不需要妈妈用嘴巴说出: 『 你们老师真白癡,这么一点小事也要来找我,不会自己处理吗?到底是有多无聊!』,只要在语气上、表情上、态度上显示出这样的讯息,其实孩子就已经接收到了。所以如果这个孩子真的到了国中还不能遵守小一的生活规範,那他可能从国小就已经一直接收 『这些事情没关係』这样的讯息,以至于到了国中才突然发觉,别人已经学会了的生活规範,他还一无所知跟一个幼稚园小朋友差不多。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社交有障碍的孩子的背后经常有一对社交障碍的父母亲。所谓的社交障碍并不是 『没有朋友』,而是在社会化和社会行为规範上的标準跟一般人的价值观不同。也就是,他们可能平常对很多事情就已经不以为然只是没有说出来,碍于各种状况仍然勉强遵守但私底下觉得很厌烦,虽然这种态度其他人没有察觉,但是却会被他们的孩子充分吸收 放大,非常诚实的在他们自己的社交场中毫不掩饰地複製贴上了。
。
这是很严重的事情吗?严格来说真的并不严重,这只是『讨人厌』的事情而已。也就是说,你当然可以决定不管别人讨厌不讨厌坚持 『做自己』,但是『做自己』这件事情本来就不是免费的,代价就是『讨人厌』。也就是说,你可以坚持做自己,但是你就要有被大家讨厌的心理準备;而不是一面坚持做自己,一面又可怜兮兮满腹冤屈的说:『为什么大家都讨厌我?』
。
不管是『讨人喜欢』或是 『做自己』都不是免费的,讨人喜欢意味着牺牲了一部分的 『自己』。所以在讨人喜欢和做自己中间,原本就是一把必须要自己衡量的尺。你可以选择要牺牲多少自己来讨人喜欢,或是选择牺牲『不太重要的那部分的自己』来讨人喜欢,而当讨人喜欢需要牺牲的是『很重要的那部分的自己』,那你就选择坚持,而此同时,你要知道,在你选择坚持的同时,你也选择了寂寞。
。
所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抉择,而不是用『为什么你要为难我』这种很幼稚又中二的态度来面对。所以说,如果父母亲自己在这方面的态度不成熟,的确会养出不成熟的小孩来,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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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可怕的一件事情就是,你的小孩随时都在到处跟大家广播你的缺点(狂笑),这真的好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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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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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是,孩子的行为是否要十恶不赦才要纠正呢?
当然不是。其实未成年的孩子的『恶行』,基于他们的年纪以及能力,基本上不太可能做出十恶不赦的事情来,也就是,他们即使为恶,也永远都是小奸小恶。然而这些小奸小恶固然不构成太大的伤害,但是是一个行为的练习,也就是说,从这些小奸小恶的行为的避免,来练习遵守纪律以及尊重他人。所以,千万不要在小学或是国中的孩子面前告诉说出『你做的这些也没甚么』,或甚至有这样的态度。当孩子发觉你认为这些事情没有甚么的时候,他就会觉得这些事情没甚么,他就不会当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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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上课吃糖果是不是需要被老师纠正的事情?
其实我看到这个 『小事』的时候哑然失笑,这的确是一件非常非常小的事情,而且是小一小朋友的生活规範,连小一的小朋友都知道上课不能吃东西,那为什么一个国中生竟然连这种小一等级的生活规範都不知道也不遵守,或是觉得不用遵守?通常这种上课偷吃零食的行为如果只有一次被抓到,那老师可能只会当场训诫。如果竟然要通知家长的话,那必然他是常常被抓,老师觉得很厌烦。
我想像如果我的孩子国中的时候被班导通知我说他上课喜欢偷吃零食的话,我会有甚么反应。我应该会当场把他抓来巴头,然后骂他说: 『你白癡吗?这种连小一小朋友都知道不能做的事情你竟然一直做,你脑子进水了吗?』
换位思考一下,我猜以国中生那种随时都在肚子饿的正在成长的年纪,非常有可能他真的是饿得荒,所以荒不择路地就偷吃了起来。如果我的孩子这样告诉我,那我应该会跟他讨论,如何在下课时间补充一些热量,避免上课的时候必须为了生理需求而违反生活公约。
也就是说,这种『非常逆龄』的违规行为,老师不可能私下一一询问,但是家长可以做的事情可以更多更细腻,去了解小鬼这个行为背后可能的原因,是纯粹幼稚 (这一点比较恐怖),还是生理需求,还是因为叛逆?这些都是可以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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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是,母亲认为自己是冤屈的,因为她 『并没有叫孩子不以为意』,她只是私底下不以为然。
这一点倒是真的挺要紧的。首先,人的 『语言』有很多种,并不是只有口说的语言才会表达自己内心的讯息,人的外显讯号包括表情、说话语气、态度。也就是说, 『不以为然』这个态度并不需要妈妈用嘴巴说出: 『 你们老师真白癡,这么一点小事也要来找我,不会自己处理吗?到底是有多无聊!』,只要在语气上、表情上、态度上显示出这样的讯息,其实孩子就已经接收到了。所以如果这个孩子真的到了国中还不能遵守小一的生活规範,那他可能从国小就已经一直接收 『这些事情没关係』这样的讯息,以至于到了国中才突然发觉,别人已经学会了的生活规範,他还一无所知跟一个幼稚园小朋友差不多。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社交有障碍的孩子的背后经常有一对社交障碍的父母亲。所谓的社交障碍并不是 『没有朋友』,而是在社会化和社会行为规範上的标準跟一般人的价值观不同。也就是,他们可能平常对很多事情就已经不以为然只是没有说出来,碍于各种状况仍然勉强遵守但私底下觉得很厌烦,虽然这种态度其他人没有察觉,但是却会被他们的孩子充分吸收 放大,非常诚实的在他们自己的社交场中毫不掩饰地複製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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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严重的事情吗?严格来说真的并不严重,这只是『讨人厌』的事情而已。也就是说,你当然可以决定不管别人讨厌不讨厌坚持 『做自己』,但是『做自己』这件事情本来就不是免费的,代价就是『讨人厌』。也就是说,你可以坚持做自己,但是你就要有被大家讨厌的心理準备;而不是一面坚持做自己,一面又可怜兮兮满腹冤屈的说:『为什么大家都讨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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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讨人喜欢』或是 『做自己』都不是免费的,讨人喜欢意味着牺牲了一部分的 『自己』。所以在讨人喜欢和做自己中间,原本就是一把必须要自己衡量的尺。你可以选择要牺牲多少自己来讨人喜欢,或是选择牺牲『不太重要的那部分的自己』来讨人喜欢,而当讨人喜欢需要牺牲的是『很重要的那部分的自己』,那你就选择坚持,而此同时,你要知道,在你选择坚持的同时,你也选择了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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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抉择,而不是用『为什么你要为难我』这种很幼稚又中二的态度来面对。所以说,如果父母亲自己在这方面的态度不成熟,的确会养出不成熟的小孩来,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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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可怕的一件事情就是,你的小孩随时都在到处跟大家广播你的缺点(狂笑),这真的好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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